112-1學期有關【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公告
* 申請時間為:112年09月11日(一)起至112年09月22日(五)止。
為因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配合兵役政策推動,在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之前提下,依其就學期間申請服役之選擇,協助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支持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 說明:
一、 申請對象:94年01月0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規劃於就學期間辦理服役者。
二、 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完成申請。(請注意:欲申請者每學期均須重新再提出申請)。
三、 申請流程如下:
學生於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如下圖)填寫「就學期間專案服役申請書」→送請學系(組)班級導師及曼陀師審核同意後→系所承辦人及系主任審核同意後→學務處生輔組審核同意後→送交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審核同意,逾期不予受理。
四、 詳情請參閱教育部網站「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相關資料及常見問答 <https://reurl.cc/a402o4> 」。
五、 申請就學期間專案服役者,須於入營前1個月,向本校申請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並繳回戶籍地公所。